江安经开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

   日期:2023-05-26     浏览:160    
核心提示:招标◆江安经开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受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江安经开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采用竞争
 招标◆江安经开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

受江安城交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拟对江安经开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GE-2023-0522
项目名称:江安经开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土石方平场工程
项目地点:江安县经开区
项目规模:对面积约28686平方米场地进行清理表土、取土回填、铺设临时道路、红线围挡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二、资金情况:采购预算3903432.00。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在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现场报名:《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格式),按要求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6月7日10:00(北京时间)。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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